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高低压配电室防火规范

作者: 浏览:2589 时间:2022-04-20

高低压配电室防火规范。

概述

低压室内配电场所称之为高低压配电室,主要为低压客户配电,配备中压进线(少许出线)。配电变压器和配电房装置。10kV及下列电压等级设备的设施分为高压高低压配电室和配电房室。高压高低压配电室一般指6kV-10kV高压断路器室;配电房室一般指10kV或35kV站的400V高低压配电室。

高低压配电室建筑要求。

《10kV及下列变电站设计规范》第二节对建筑设施的要求如下:

第六.2.1条高压高低压配电室应设置不能打开的自然采光窗,窗台距室外地板不小于1.8m;配电房室可设置可打开的自然采光窗。高低压配电室街道一侧不得打开窗户。

第六条变压器室、高低压配电室、电容器室的门应向外打开。当相邻高低压配电室之间有门时,门应双向打开。

第6.2.3条配电所每个房间经常打开的门窗不宜直接通向相邻的酸、碱、蒸汽、粉尘、噪音严重的地方。

第六条变压器室、高低压配电室、电容器室等。应设置设施,防止雨雪蛇鼠小动物从采光窗、通风窗、门、电缆沟进入房间。

第六.2.5条高低压配电室、电容室、辅助室内墙表面应抹灰刷白。地面(楼)表面应采用高标准水泥抹灰压光。高低压配电室、变压器室、电容器室天花板、变压器室内墙应刷白。

第6.2.6条长度大于7m的高低压配电室应在高低压配电室两端设置两个出口。当长度大于60m时,应增加一个出口。变电站双层布置时,楼上高低压配电室应至少设置一个平台或通道出口到室外。

第六条变电所电缆夹层、电缆沟、电缆室应采取防水、排水措施。

高低压配电室防漏措施。

高低压配电室渗漏防治应坚持多种设防、排防、综合治理、综合设防、节点密封、复合防水等原则。

1.控制墙体裂缝:在当今的施工技术水平下,无论外墙采用什么结构形式,都难以完全避免裂缝。此外,高低压配电室外墙本身有大量的窗洞、门洞、脚手架洞、预留管洞、窗洞等薄弱部位,外墙防渗特别注意这些薄弱部位。此外,提高墙体材料的抗渗性对墙体防渗有很大的帮助。选择合理的砌体材料进行外墙砌体,注意填补砌块之间的间隙,防止墙体泄漏。

2.加强墙体排水:加强墙体排水的常用方法是对外墙采取疏水措施。例如,外墙采用硅乳液处理,使外墙不湿润,防止毛细管引起的渗漏。

3.推广新型涂料防水涂料:随着防水施工工艺的创新和新型外墙防水材料(如聚合物、聚合物改性沥青、沥青基等不同基材组成的卷材。涂料和密封材料系列产品,以及各种外加剂用于提高刚性防水混凝土的抗渗性和抗裂性,外墙防渗越来越容易。

4.加强使用维护:建筑装修完成后,还应加强使用管理和维护,避免抹灰等结构因外力冲击、冻胀等环境因素而脱落,从而降低外墙的防漏能力。

防火要求

第六条可燃油浸变压器室的耐火等级为一级。高压高低压配电室、高压电容器室、非燃烧(或不燃烧)介质电力变压器室的耐火等级不得低于二级。配电房室、低压电容器室的耐火等级不得低于三级,屋顶承重构件为二级。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可燃油浸变压器室的门为甲级防火门:

1.变压器室位于车间内;

二、变压器室位于易沉积可燃粉尘、可燃纤维的地方;

三、变压器室附近有粮食、棉花等易燃物集中的露天堆场;

四、变压器室位于建筑设施内;

5.变压器室下有地下室。

第六条变压器室通风窗采用非燃烧材料。

第六条可燃油浸变压器在露天或半露天变电站使用时,变压器外形与建筑外墙的距离应大于或等于5m。当小于5m时,建筑外墙不得有门、窗或通风孔:1。当油量大于1000kg时,变压器总高度加3m,外形两侧加3m;

2.当油量低于1000kg时,变压器总高度加3m,外廓两侧加1.5m。

第六条民用主体建筑设施内的变电站和车间内可燃油浸变压器室,应当设置容量为变压器油量的储油池。

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可燃油浸变压器室应当设置能力为变压器油量的挡油设施,或者能力为变压器油量20%的挡油池,并能将油排入安全场所的设施:

1.变压器室位于易沉积可燃粉尘、可燃纤维的地方;

二、变压器室附近有粮食、棉花等易燃物集中的露天场所;

3.变压器室下有地下室。

第6.1.7条变电站。在露天或半露天变电站,油量超过1000kg的变压器应设置能力为的挡油设施。第6.1.8条在多层、高层主体建筑底层安装可燃油电气设备时,应在底层外墙开口上方设置宽度不小于1.0m的防火檐口。多油开关室和高压电容室应配备防止油品流通的设施。